2024-12-17 17:26:43 娱乐 49660阅读
按照原定日程,12月16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将就继承纠纷一案开庭审理,请求撤销个人决定,请求原告、女士之间的房屋入住。武氏红娘(即艺术家红娘,已故功勋艺术家武灵先生的妹妹),被告为武氏红莲女士(艺术家武灵之女)。
但在开庭审理前,原告提出了延期审理的请求,并得到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的批准。
已故功勋艺术家武灵财产纠纷相关诉讼自2023年6月起由富润区人民法院受理并解决。随后,富润地方人民法院将案卷移送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开庭审理前,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对当事人的移交、调阅、证据披露和调解等情况进行检查。然而和解失败了。
11月14日,已故功勋艺术家武灵之女洪鸾(白衬衫)出庭参加调解,被人群包围。
7月8日调解过程中,原告被Vo Thi Hong Nhung女士请求法院核实已故功勋艺术家Vu Linh的签名,撤销Hong Loan女士的出生证和收养证,并撤销Hong Loan女士在胡志明市准备的继承声明文件。已故功勋艺术家武灵遗产公证处,即富润区段氏艳5号房地产、守德市灵东区87、88号土地使用权和一辆汽车,取消更新部分关于Doan Thi Diem 5号房屋证明书名称已转让给Hong Loan女士的内容的变更
此外,武氏红娘女士还请求法院认定已故功勋艺术家武灵的全部遗产为二线继承人的遗产。强迫居住在Doan Thi Diem 5号房屋的人将房屋归还给Nhung女士和Vo Thanh Nhieu先生(艺术家Vu Linh的兄弟)。
被告方面,宏贷表示不接受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为第一继承人,已向法庭提交所有文件以确认其身份功勋艺术家武灵 (Vu Linh) 的合法子女。洪贷款认为,她申报资产以及更新登记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姓名过户均符合法律规定。艺术家武灵的女儿也反诉,要求艺术家洪农和她的表弟洪芳将所有财产搬出段氏艳5号的房子。
歌手洪芳表示,在11月14日上午的最近一次调解中,她的母亲——艺人洪农——作为原告和被告洪贷款,没有接受调解。因此,双方将继续等待下次审判。